無機水性滲透結晶型材料DPS的噴涂施工。
無機水性滲透結晶型材料DPS用于新建混凝土工程耐久性防護時,宜分兩次噴涂施工,當施工條件受限時,也可采取一-次噴涂施工,并應分別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(1)當分兩次噴涂施工時,可在混凝土澆筑并完成抹面后直接進行第一次噴涂施工,混凝土側面可在模板拆除后立即進行第一次噴涂施工,噴涂后的混凝士表面仍應正常保濕養(yǎng)護;第二次噴涂應設置在混凝士防水面.上,施工宜在混凝士澆筑完成28d后進行,也可根據施工進度要求提前進行。當涂料固含量為10%左右時,第一次噴涂量不宜低于100ml/m2,第二次噴涂量不宜低于200ml/m2,也可根據生產企業(yè)提供的推薦用量或實際工程.需要確定。
(2)采用一次噴涂施工時,應設置在混凝土防水面上,施工宜在混凝土澆筑完成28d后進行,也可根據施工進度要求提前進行。當涂料固含量為10%左右時,用量宜為200ml/m2^ *300m1/m2 ,也可根據生產企業(yè)提供的推薦用量或實際工程需要確定。